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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6-07-14 
鄂交建〔2016〕294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的文件精神,拟对我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价依据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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