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2016-12-07
桂交建管函〔2016〕536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西江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2016年11月19日13时许,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3合同段平坎隧道发生突泥事故,突泥量约9000立方米,充盈导致掌子面往后90米,致掌子面台车及防水板台车完全扭曲报废,并将二衬台车冲击后退20米。事故导致5人死亡,属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为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及隐患治理力度,预防事故发生,提出以下整治和防范要求:
一、加强施工队伍安全监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管,特别是要强化隧道工程分包队伍和劳务队伍的监督管理,规范专业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要求的持证上岗管理,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定措施得到落实。
二、高度重视监控量测及超前地质预报。施工单位及其委托量测监控单位要加强隧道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尤其对穿越岩溶地区的隧道,要加密预报频率和监控量测断面,对不良地质状况进行预报、揭露、处治。设计、监测、施工单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会商机制,定期交换监控量测及超前地质预报成果,并与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相切合、印证。发现异常状况下,实施动态管理,及时组织会商,指导、修正施工方案和支护措施。
三、严格落实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隧道地形、地质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同时应根据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成果及时进行调整,加强初期支护、及时跟进仰拱、二次衬砌,落实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四、完善隧道逃生应急救援体系。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处治突水、突泥、坍塌、有毒有害气体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完善隧道逃生应急救援体系,按规定设置逃生通道,认真落实相关设备设施及应急救援物质,加强应急培训和教育,提高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五、严格落实门禁管理制度。凡是进人隧道的人员、机械设备,必须逐人、逐车登记,出洞销号。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及人员定位系统的作用,如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掌握洞内状况,及早主动处置。
六、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报送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七、深刻吸取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隧道安全隐患排查,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曾经发生过的险情,要进一步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强化整改,严禁冒险施工。
八、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业主的管理责任,敦促有关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随时进行抽查,对制度要求落实不到位、违反操作规程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16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