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有关单位,交通投资集团,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现将《2020年度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12月1日
2020年度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评价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制定2020年度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评价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评价,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养护管理常态化考核机制,掌握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情况,总结管理经验,查找问题不足,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发展重点,为构建“制度规范、路网完善、畅通高效、服务优质、绿色智慧、安全便捷”的高速公路现代化运营管理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十四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评价进入全国前列开好头、起好步。
二、评价范围、对象
(一)评价范围为2020年元月前全省已运营高速公路。
(二)评价对象为全省高速公路路段级运营管理单位。
(三)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以所属管理单位单独进行评价。
三、评价依据
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十三五”国评重要内容、信息化建设和年度重点工作,全面评价2020年度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治理水平和成效。
四、评价内容
2020年度全省高速公路管理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养护管理、服务区(含停车区)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行费管理、路产管理、安全应急管理、第三方评价、评价加分、一票否决等9项内容(共计1000分)。
(一)养护管理(200分)。重点对路面技术状况、交安设施、路容路貌、扬尘防治、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四新应用、养护统计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服务区管理(150分)。重点对公共卫生间、公共场区、餐饮、便利店、客房、汽修等场所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服务品质、安全保障、污染防治、“服务区+”进行评价。
(三)通行费管理(150分)。重点对收费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收费站保通保畅、文明服务、站容站貌、堵漏增收以及影响计费准确性的关键指标等进行评价。
(四)信息化建设(150分)。重点对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新技术应用、网络安全、门架和车道系统运行监测指标、车道布局、视频云联网系统建设、外场设施覆盖率及完好率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安全应急管理(150分)。重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责任权责清单、应急调度体系、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进行评价。
(六)路产管理(100分)。重点对队伍建设、路产保护、路产巡查、涉路施工许可程序履行情况、路域环境治理、路政宣传月和大件运输入口核查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七)第三方评价(50分)。重点对服务区服务质量、服务设施、环境卫生、文明服务,道路路容路貌、行车舒适度,收费站通行体验等内容进行评价,并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八)加分事项(50分)。重点对2020年度荣获国家、部省、厅级荣誉奖项,承办各项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正面报道,承担国家、部省信息化工程,新技术科研课题等给予加分。
(九)一票否决项。重点针对年度管理工作中发生违法违纪,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影响行业形象,评价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年度评价评先评优资格。
五、评价方法
(一)工作手册评价。高速公路路面技术状况(平整度、破损率和车辙三项技术指标)和养护统计年报、收费站拥堵情况和兜底计费的使用率、服务区联网监控和新能源充电设施、门架和车道系统指标、道路阻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路政安全月开展情况和许可征求意见按时办结情况,被交通运输部挂牌督办、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通知整改和约谈情况,年度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列入《工作手册》进行评价。
(二)现场评价。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高速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评价。其中现场查看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评价单位路段、收费站、服务区、路产大队,采用手机APP程序进行计分。
养护管理:路段运营管理单位每100公里抽取一处进行徒步评价,不足100公里的按100公里计算,每处徒步评价200米。每路段运营管理单位抽取桥、隧、涵洞各一座,无隧道加抽桥梁一座。
服务区管理:路段运营管理单位路段内所辖服务区小于5对的,抽取1对;5对以上(含5对)的,抽取2对进行评价。
通行费管理:路段运营管理单位所辖收费站5个以下的,随机抽取1个;6-10个的,随机抽取2个;11个以上的,随机抽取3个进行评价。
信息化建设:收费站机房、车道、附近门架的抽取方式参照通行费管理执行;主线门架随机抽取同等数量,路段分中心和省界门架为必抽项。
路产管理:路段运营管理单位所辖路产管理大队3个以下(含3个)的,随机抽查1个;3个以上的,随机抽查2个。设置超限审批点的路产大队为必抽项。
安全应急管理:路段运营管理单位每100公里抽取一处收费站(服务区、互通立交)出口合流位置,不足100公里的按100公里计算。团雾治理路段,徒步评价100米团雾引导防撞设施。
(三)第三方评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调查评价。
六、组织形式
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管理评价由厅统一组织,高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评价共成立4个评价组,组长由厅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每组设纪检监督员和联络员各1名,内设6个小组,即养护管理组、服务区管理组、信息化建设组、通行费管理组、路产管理组、安全应急管理组,每小组成员2名。
七、计划安排
(一)11月,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和评分细则,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厅务会研究同意后,以省厅文件印发。
(二)12月初,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评价工作。
(三)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评价。
(四)2021年元月,开展评价工作总结排名,运用评价成果,对综合管理和分项工作先进单位进行授牌表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全面做好各项准备,确保2020年度管理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开展评价。管理评价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方案和评价细则要求,扎实开展评价工作。用好评价成果,优化先进比例,强化示范作用,总结优秀经验,做好经验推广,带动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升级。对排名靠后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跟踪督导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路面安全状况、收费站通行、服务区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暂停该路段通行费拆分,由第三方强制进行养护和施工改造,直至运用《挂钩办法》,降低其收费标准。
(三)严守廉政纪律。评价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食宿自理,严格遵守考评工作“六不准”,即不准擅自私下向被评价单位透露评价情况,不准向被评价单位提出任何与评价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接受被评价单位赠送的礼品,不准参加被评价单位的宴请,不准参加被评价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不准借机游览风景名胜区等。评价期间,驻厅纪检组将派出纪检监督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0371-67566032。发现问题一经查实,按照党风廉政纪律顶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