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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6-24 
桂交运输发〔2016〕74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及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精神,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结合我厅工作职责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示范,引导运输企业采用先进的运输组织模式,贯彻落实降低高速公路收费相关政策,规范港口经营性收费,提高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运输物流成本,带动社会综合物流成本下降。

二、重点任务

(一)继续推广甩挂运输。

鼓励运输企业在适合线路推广甩挂运输,认真组织区内有实力的运输企业积极申报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积极推进国家第四批“面向东盟跨境物流的甩挂运输主题性试点项目”;完成2016年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甩挂运输车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每公里0.5元的燃油费补助的统计、发放工作,进一步发挥广西公路甩挂运输引领示范作用。

(二)积极发展多式联运。

全面打通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障碍,完善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连接和转运设施,推进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衔接,着力推进港铁物流工程,加快沿海和西江港口的多式联运设施建设;建立多式联运沟通协作机制,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广西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

(三)配合做好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各项相关工作。

1.加大ETC推广力度。提高客运企业ETC覆盖面,进一步扩大ETC推广范围,给予ETC用户5%通行费优惠,降低客运企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支出。协调督促ETC公司加大ETC发行营业网点建设力度,方便客运企业办理ETC业务;通过上门安装及网上办理等多渠道为客运企业办理ETC业务提供服务;加快ETC车道建设,加强ETC车道运行维护,保障客运企业ETC车辆顺利通行ETC车道。

2.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通行费储值卡,提高货运企业享受减免1%—2%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加强储值卡缴纳车辆通行费的各项管理工作,降低货运企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支出。每月一次性预缴车辆通行费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优惠1%。每月一次性预缴车辆通行费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优惠2%。

3.继续执行对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3个港口和东兴、友谊关、凭祥铁路3个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

4.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障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快速通行。

(四)配合做好全面规范港口经营性收费项目相关工作。

对港口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凡未列入收费项目的不得收费。配合组织对港口经营企业收取经营性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收费标准征收各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并按要求在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步骤

(一)甩挂运输。

2016年1月-2018年1月,开展国家第四批“面向东盟跨境物流的甩挂运输主题性试点项目”,完成项目验收。

2016年6月-9月,组织做好交通运输部第五批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

2016年10月-12月,完成2016年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甩挂运输车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燃油费补助的统计、发放工作。

(二)多式联运。

2016年1月-5月,积极做好广西防城港大西南出海通道海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贯通欧亚大陆的公铁联运冷链物流通道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待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实施。

2016年6月-2019年6月,开展申报成功全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完成项目验收。

2016年-2020年,积极组织做好“十三五”期间各年度全国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2016年4月-12月,广西ETC运营公司与各大银行签订ETC项目合作推广协议,扩大完善ETC客服网点,积极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通行费储值卡。

(四)规范港口经营性收费。

2016年开始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并长期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厅负责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组织推进试点、示范项目,贯彻落实降低高速公路收费相关政策,规范港口经营性收费,做好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切实加强组领导,协助做好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申报、项目建设、完成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切实加强组领导,协助做好贯彻落实降低高速公路收费相关政策,规范港口经营性收费等各环节工作。

(二)落实政策支持。甩挂运输试点项目要在积极争取落实国家资金支持的技术上,完成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甩挂运输车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连续三年每公里0.5元的燃油费补助的统计、发放工作,进一步发挥广西公路甩挂运输引领示范作用。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给予政策支持。对于符合预算内基建、铁路、公路、水路资金(基金)使用政策的项目,将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继续执行北部湾区域内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吸引更多货源从北部湾港进出口。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三)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宣传交流活动,推广试点、示范项目先进经验,树立行业典范。充分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作用,吸引更多运输企业参与试点、示范项目,推广先进的运输组织模式,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运输成本,降低全社会综合物流成本。积极拓宽广西ETC用户,加大宣传和营销力度,重点做好大型运输企业专项营销工作,积极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通行费储值卡,帮助运输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附件: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税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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