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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评标监督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5-06-18 
各县(市)及晋安、马尾区交通局,仓山区建设局,市公路局,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市交建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和陆岛码头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监督行为,确保招投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进行,我委研究制定了《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评标监督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招评标监督工作制度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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