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放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审批权限的通知
2015-06-29 


各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要求,方便群众,简化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审批相关事宜和办理流程,经研究,决定将我区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审批事项下放到各市交通运输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交通运输局要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14年第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交运管函〔2014〕188号)和《道路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立项、增项、扩大经营范围及延长经营期限等项目审批工作。

二、各市交通运输局要于每年3月1日前将本市上年度《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审批明细表》报我厅综合运输管理处。

2015年6月17日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