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规字〔2023〕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行为,推动全省各地消防审验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提升消防验收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厅制定了《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办法》,经2023年12月7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办法.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