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经专家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