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统一工程造价计价规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站。
请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组织本地区所属单位、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3年11月9日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