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省造价总站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编制并形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61-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请你们认真组织研究并于11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造价总站。
联系电话:0591-87615229
电子邮箱:453409011@qq.com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61-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闽建筑函〔2022〕51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