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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解读
2022-11-15 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通知》(交办安监(2020)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平安工地建设要求,我厅编制形成了《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管理办法》由总则、平安工地建设内容、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附则等5部分组成,还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等级划分表、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项目申报表、推荐意见表等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部分。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名词定义、工作原则、管理内容、职责分工等6方面内容。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和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项目申报管理等。省、市、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平安工地建设的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填报、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及备案管理等工作。

  二是平安工地建设内容部分。包括建设内容、安全条件、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标准化、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建设实施程序等9方面内容,详细提出了平安工地建设的具体要求。

  三是平安工地考核评价部分。包括施工考核、监理考核、建设考核、监督抽查、标准分类、考核得分、处罚措施、激励机制等8方面内容。明确建设单位是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的主体,应当建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奖惩等制度,将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纳入合同履约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过程督促检查,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负总责。公路项目类型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类,明确各类型项目的划分依据,水运工程划分为大中型、小型水运工程,并针对不同工程规模和安全生产投入实际,差异化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保证了工程项目的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和评价可操作性。公路工程建设标准补充交安、机电、绿化、房建等附属工程内容,水运工程突出了防波堤、码头、航道、船闸等工程的建设要点,保证了考核评价内容的全覆盖。

  四是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部分。包括项目推荐、审定公布、申报条件、不予推荐情形、撤销情形等方面内容,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创建中的职责和示范创建工作流程,在省级示范工程中向国家推荐国家平安工程冠名项目。

  五是附则部分。明确了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系统填报规则,其中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中、小型工程平安工地每年度建设监督抽查情况以及考核结果填报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大型工程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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