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发展,提升产品配套能力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省厅组织起草了《福建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请你们认真研究并于2022年5月25日前书面反馈省厅产业办。联系电话:0591-87677113,传真:0591-87613711,电子邮箱:7539615@qq.com。
附件:1.《福建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综合评价标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闽建办筑函〔2022〕20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