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
2021-07-21 来源:福建住建厅网站 

  各市、县(区)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省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本评价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闽建筑〔2016〕42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
闽建筑〔2021〕12号附件.doc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