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自10月1日起实施
2015-09-23
为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联合出台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近日,省运管局制定并印发了《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细则》共7章节、60条。《细则》遵循“政府监管、企业监控、联网联控”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监管(控)人员及驾驶员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建立了各级监管平台逐级考核管理及各市(州)、县级监管平台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的考核管理制度,为构建由“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又称联网联控系统)和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又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组成的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