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5-18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全区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全区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17年是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按时完成《实施方案》和《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规定的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交通运输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继续加强交通运输立法工作
继续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订的整体步伐,科学制定立法工作计划,把能够促进我区交通运输发展和行业亟需的、成熟度高的项目作为立法重点,做好前期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法制办做好《广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立法调研,及时报送调研报告。支持地方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积极探索推动综合交通运输、农村公路、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础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出庭应诉工作,主动适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出台后的工作新常态,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注重提升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启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调研立项工作,指导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开展移动执法试点建设工作,指导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开展货车超限运输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试点建设工作。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科学分解各自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指导厅直属各行业管理机构推行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对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在自治区法制办开展的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版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更换工作,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纸质证件更换为IC卡证件,届时所有纸质证件将自动失效,以达到清理目的。
组织执法评议考核。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工作安排,年内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通过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考试、现场督导等综合考核评估形式,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整顿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根据工作特点,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四、不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清理规范我厅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权力运行流程。
全面启动跨省大件运输办理工作。结合我厅现有的信息系统,完成平台建设、接口开放等各种工作,于2017年9月底前联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大件运输平台,实现全国跨省大件运输许可网上办理和并联审批。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进一步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切实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实现执法事项的随机抽查全覆盖。
五、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从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出发,丰富内容,改进方式,突出抓好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重点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职业化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以及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亮点经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向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