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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决定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07-20 
桂交运输发〔2016〕77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厅发〔2016〕1号)等系列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签订的《脱贫攻坚责任书》工作要求,做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及2015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交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扶持,加快推进广西贫困地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团结和带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坚决打好、打赢广西“十三五”交通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统筹推进全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全区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建制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剩余贫困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逐步打通乡镇与村、村与村之间的断头路、瓶颈路;建立健全城乡客运管理体制,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督促落实贫困村公路管养责任;推动实施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公路建设,确保脱贫攻坚路上不让任何一个贫困地区因交通问题而掉队。到2020年底,全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养护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三、具体任务

(一)实施约800公里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到2020年实现全区建制村100%通硬化路目标。实施约2500公里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约1800公里县乡联网路提级改造工程。

(二)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消除现有农村公路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和有效改善县乡道大、中桥危桥,基本完成贫困地区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三)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任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摸清全区5000个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状况,结合各地实际,精准识别,有的放矢,科学、精准制定“十三五”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规划,参考补助资金规模,统筹安排各年度脱贫攻坚建设计划。分步实施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以及县乡联网路提级改造工程。每年重点解决自治区年度脱贫目标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二)加大资金保障。自治区仅每年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原则上50%以上投向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协调地方政府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探索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资金投入形式,鼓励受益企业、机构参与投资,形成国家补助、地方筹措、社会捐助、部门帮扶、企业助力、群众参与的资金投入模式。

(三)实行精准管理。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四步管理模式”,实施精准化管理,倒逼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一是“挂图作战”,把交通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值、路线图、时间表等挂图展示,营造“攻城拔寨、克难攻坚”的工作氛围,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二是清单管理,逐项列出脱贫攻坚工作“清单”,明确各专项基础设施的任务、工作量、完成时间表、责任人等,以便对照检查落实。三是滚动集成,分年分批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分步落实,滚动推进,把每年的成果积累起来,清晰地展现脱贫攻坚每年、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效。四是精准摘帽,按照自治区年度脱贫摘帽计划,以及自治区《精准脱贫摘帽实施方案》和《脱贫摘帽认定标准》,有针对性地解决未通畅贫困村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年1000个贫困村不因交通问题影响脱贫摘帽。

(四)加强项目监督。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监督、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单位、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内容的七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及造价控制。

(五)扩大客运网络覆盖面。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思路,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有序增加客运车辆和客运班线,扩大客运网络覆盖面。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规范农村客运市常

(六)强化养护管理。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机制,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责任,实现贫困村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确保贫困村农村公路管养责任、机构人员配置、制度执行、资金筹措、监督考核落实到位,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四、责任分工

(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各单位。

1.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县乡联网路提级改造工程等脱贫攻坚项目。

2.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指导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工作。

3.其他厅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业务职能工作,配合开展各项脱贫攻坚工作。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尽可能地支持和保障贫困地区,着力帮扶完善贫困村的交通基础设施。

(二)各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

1.结合本地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优先通达路线窄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县乡联网路提级改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便民候车亭等项目建设计划,做好建制村通客运车辆的工作规划。

2.协调落实本级建设配套资金,简化财评、招投标等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为脱贫攻坚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落实指导职责,加强工程监管,及时组织交(竣)工验收,并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正常管理养护。

4.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具体落实建制村通客运车辆工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5.每月定期统计和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上月的项目建设和工作推进情况报表,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打羸交通行业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提升是贫困地区开发建设、脱贫致富的首要条件,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事关全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打赢“十三五”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要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创新扶贫开发思路方法,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敢于担当、能打硬仗的优良传统,拿出过硬办法、采取超常举措,坚决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地生根。当前,我区交通运输行业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真抓实干、推动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脱贫攻坚工作机构,迅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交通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定。结合本单位所负责的脱贫攻坚具体任务,进一步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和细化实化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工作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倒排时间进度,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强力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督办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解决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领导小组交办落实的其他事项。形成“制定规划——任务落实——督促检查”的常态管理机制,确保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强力推进。对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整体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单位将采取一定的追责措施。将地方政府落实建设资金和相关支持措施、推进项目建设情况,作为下一年度交通项目计划规划安排的参考因素,督促地方落实好交通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四)加强宣传工作,凝心聚力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目标任务,加大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利用本部门的宣传平台和宣传优势,加大对交通运输系统及行业扶贫、脱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全行业营造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的突出氛围。要利用广告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多种“接地气、聚人心”宣传方式,广泛动员和发动社会各届和基层群众支持和参与交通脱贫攻坚建设。各单位同时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整理报送相关信息。每月报送1条以上信息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脱贫攻坚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动态,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或经验。

201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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