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2016-06-24
桂交安监发〔2016〕64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自治区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6年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强力推动危险货物、客货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等主要指标持续减少,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监督检查安排
(一)1-2月,春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厅牵头组织)。
(二)3月,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生产专项调研和检查(厅牵头组织)。
(三)5-6月,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自治区各行业管理机构具体组织)。
(四)5-6月,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方案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安监局开展)。
(五)5-6月、9月,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具体组织)。
(六)6月,全区乡镇渡口渡船、航运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具体组织)。
(七)8-9月,全区航道、基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具体组织)。
(八)10-11月,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组织)。
(九)高速公路改扩建施工项目检查(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具体组织)。
(十)公路桥梁、隧道安全检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具体组织)。
(十一)全区公路安全生产季度检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具体组织)。
(十二)公路工程综合检查、公路水运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安全专项督查(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每月开展1次)。
(十三)10-11月,开展港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督查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情况(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具体组织)。
(十四)12月-2017年1月,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厅牵头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职责范围,结合实际具体落实监督检查计划。
(二)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实现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和对象,要实行重点检查。
(三)明查与暗访结合,多采劝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
(四)实行隐患排查与治理闭环管理,做好检查结果通报与治理反馈工作,相关材料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