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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2016-04-07 
桂交明电〔2016〕2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据自治区气象局分析,受厄尔尼诺事件的影响,我区今年汛期(4-9月)总降水量接近常年,降水集中期桂北出现在5-6月,桂南出现在6-7月。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5-6月可能出现暴雨洪涝,7-9月桂北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干旱。预计影响我区的台风有3-5个,比往年偏少,但强度较往年偏强,台风影响期预计在7-10月。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根据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3月31日召开的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单位一定要清醒认识防汛抗旱和防台风的形势,做到准确把握、积极应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对防汛抗旱和防台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旱和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和防台风责任制,排查隐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排查治理隐患,抓好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气象部门分析研判形势,利用汛期到来前的有限时间,做到早准备、早部署,确保工程、队伍、预案、物资、资金等各项防汛抗旱和防台风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汛抗旱和防台风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为安全渡汛和抗旱防台风打下坚实基矗

(一)港航部门要加强对港口码头、航道、渡口的安全监管。

一是要加强指导督促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人员、船舶和机械的防台风管理,提前部署加固港岸基础设施。二是要合理安排港口作业,根据台风预警信息,必要时提前组织港航企业和货主转移港存物资,妥善疏散、安置滞留在港口的旅客和车辆。三是要对航道设施、通航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保障航道通畅。四是要积极配合县乡人民政府加强渡口、渡船和码头的安全管理,洪水等级和台风强度达到影响安全渡运要求时,不得渡运。

(二)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

一是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全方位的防汛防台风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等汛期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运输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的警示教育,重点教育如何妥善应对突发情况,如通过滑坡、崩塌、漫水路(桥)以及便桥、浮桥、简易桥等障碍路段时,车上其他人员必须下车步行通过,驾驶员要谨慎驾驶,杜绝冒险行车,必要时驾驶员应先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在相关人员引导下低速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三是要指导本辖区的应急保障车队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切实做好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

(三)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汛前和汛期的巡查力度,重点对特差路段、危险路段、易中断交通路段巡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处置,强台风期间要加强对影响区域的公路广告牌、路树可能掉落、倒塌情况的排查,确保运营安全畅通。二是要在暴雨或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公路、桥梁展开排查,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三是要加强对干线公路、旅游公路和灾害易发公路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监控,及时处置突发险情。四是要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做到责任、人员、资金、物资“四落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在建的公路水运工程的监管。

一是要督促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施工现场防汛防台工作,开展应急演练。二是要提前做好机械设备加固,施工人员安全转移等相关准备工作。三是要对易受灾害影响的工程和可能出现险情的地方,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四是要对驻地、工棚、仓库等位置选址进行科学评估。五是要对发现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作业面或工序停工整治。

三、加强横向联系,强化预防预警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海洋、水文和地质等部门沟通协作,密切关注汛情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多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台风、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早落实。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抢险

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主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接到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在当地政府的组织和指导下,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和运输保障工作。

五、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和防台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报送工作。做好信息的发布、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特别是在应急情况下,要统一报道口径,畅通信息渠道,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及时将防汛抗旱和防台工作的各项部署、措施和相关信息对外发布,营造有利于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做好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治各类隐患,同时将防汛抗旱和防台风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到辖区交通运输单位和企业,切实有效应对好2016年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各项工作。

201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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