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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路安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的通报
2016-03-24 






桂交建管发〔2016〕29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经调查核实,在2015年12月广西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僚田至鹿寨北互通)路面改造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路安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和《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规定,自通报之日起1年内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路安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我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

201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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