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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投诉事项的复函
2016-03-14 
深圳市汉亿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向我厅递交了投诉书,反映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开展《广西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工程建设和运营合作股东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并提出了相关诉求。经审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13〕70号)第三十条“评标结束后,如发现……由于评标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邀请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修正评标报告和评标结论”的规定,我厅将通知招标人组织重新评标。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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