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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书记”
2013-11-13 
网讯(通讯员 姚占堂)余福寿,1976年12月入伍,四川丰都人,高级政工师,十五局一公司项目党总支书记。曾先后荣获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股份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被业主称为“阳光书记”。

  2008年7月,公司中标新疆库库高速公路A05标段,新上任的项目部党总支书记余福寿带领参建员工,日夜兼程开进工地。余书记是一名“老政工”,在公司工会和项目上拼杀了大半辈子,是上下公认的“笔杆子”。这次进新疆,是他的圆梦之行,当年修建南疆线,他在新疆奋战了4、5年,对那片热土他情有独钟。当他兴冲冲的赶到工地时,迎接他的却是资金短缺、“7.5”事件和风沙暴雪的袭击。面对重重困难,他和同是老铁出身的项目经理张保祥迎难而上、筹集资金、建线建家、迅速开工。与此同时,为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任务,余书记提出开展“阳光工程”活动,制订了具体实施细则,实行物资采购、安全质量、资金使用、计量支付、变更索赔、工资发放等8项公开公示制度,创办了 “阳光工程”宣传专栏,设置了举报箱,营造了良好的阳光氛围。

  余书记深知,项目部最容易滋生腐败的地方主要是合同洽谈、物资采购及计价支付等,只有坚持企业利益高于一切,用制度管住腐败,才能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创效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余书记要求项目部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把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下操作,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在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他注重发挥项目部和施工队两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让公共权力在全体员工的监督下运作,对违规行为,参建员工随时举报,项目部廉政监督小组认真查处。他还经常召集班子成员及重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主要内容是被谈话人汇报履行《廉政合同》和《个人廉洁从业承诺书》情况,遵守有关廉政制度情况等等。

  在开展活动中,余书记突出抓好三点:一是强化“双合同制”管理。即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廉政合同,做到工程单价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员工监督;二是严格回访跟踪监督。项目部聘任了廉政义务监督员,做到“工程未动土,监督前头走”,对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监控,提前介入,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把好廉政准入三道关。即:把好物资标底管理关,防止暗箱操作,保证物资采购招标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把好质量关,工程主材由项目部统一采购,并对二、三项料采购进行跟踪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把好队伍进场准入关,对不具备资质的外协队伍一律拒之门外。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规范了项目管理行为,而且激发了大家的积极性。参加该项目施工的当地农民工、维吾尔族兄弟由衷地称赞道“阳光工程亚克西!”

  通过推行“阳光工程”,库库项目部实现了工程质量好进度快、创效能力良好、干部廉政无违纪、员工无违规的目标。新疆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何立新检查工作时称赞说:“A05标段不仅工程干得好,而且工地文化氛围浓厚、‘阳光工程’很有特色,项目书记是‘阳光书记’,创出了品牌,值得全线学习推广。”随后,他在交通厅系统组织交流推广了该项目部的先进经验。该项目曾连续两年被新疆自治区交通厅建设管理局授予“优秀从业单位”、“优秀施工单位”和“AA级信用等级”等称号。该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上缴各项管理费数千万元,在公司“四会”上介绍了经验,受到公司的隆重表彰。

  如今,已转战到公司青岛项目部的余福寿,又将“阳光工程”复制到齐鲁大地,这位有着30多年工龄的老兵,正以他特有的自信和人格魅力,带领员工昂首挺胸,大踏步奔走在实现强企梦的阳光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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