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减少建筑碳排放,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2023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闽建科〔2023〕4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