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草背景
2020年9月22日,在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使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2023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摸清家底、留好空间、更新理念、科学规划,落实好分管领域的碳排放工作”要求,我厅根据《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省级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组织编制形成了《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会同省发改委印发各地贯彻实施。
二、起草过程
我厅从2021年3月启动了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研究工作。按照省政府召开的碳达峰工作会议要求,我厅组织中信建筑设计院、省建科院等研究机构,对我省建筑领域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现状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未来15年全省建筑领域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进行了预测,形成了《湖北省建筑领域碳达峰预测分析报告》等研究成果。基于研究成果,编制形成了《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以来,我厅分别征求了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住建主管部门,以及省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2023年7月14日,邀请北京建筑大学、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知名专家以及省内高校、宜昌市等相关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评估。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三、关于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我省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和用能结构调整,加快城乡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我省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贡献。
总体目标是: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大幅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广,绿色低碳发展初步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高效,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四、关于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八项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分别从推进建设绿色生态城市、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三个方面对城市形态、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设方式,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垃圾处理等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密度、绿色社区创建比例等具体量化目标。
二是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从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强化建筑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的重点任务,提出“到2025年,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5%”的目标要求。
三是促进绿色建筑提质增效。从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绿色建筑规范化管理、提高绿色建筑品质等方面明确了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途径和方法,要求“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0%”。
四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从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推广太阳能建筑应用等方面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模化和高效化提出了要求,明确“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五是强化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从加强建筑用能监测与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用能效率等方面,强化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提出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
六是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从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发展新型建筑电力系统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到2030年,全省城镇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
七是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重点从装配式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提高绿色建材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推进绿色低碳建造的实施路径,要求到2025年,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
八是推进绿色县城和乡村建设。重点从绿色低碳县城、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县城和乡村绿色发展措施,要求“到2025年,新建农房有设计方案或采用标准图集的占比达到70%”等目标任务。
五、关于保障措施与组织实施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结合省委、省政府以及住建部相关工作要求,从建立建筑碳排放监控管理体系、推进数智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等四个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城乡建设领域监管体系、服务体系、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等建设,促进各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考核评估,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等组织实施措施,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