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3〕88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住建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我市住建领域形成生动实践,助力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局起步。
一、聚焦安全发展理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将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化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二、聚焦党建引领作用,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系统内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内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开展施工现场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在施工现场高高飘扬”主线,实行“双向亮身份”,做好“双结合”,做到“四同步”,实现“五同时”,抓实“8个1”,提升施工项目党建水平和从业人员能力素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三、聚焦“大安全”理念,加快实现安全生产系统性治理。强化首都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坚持“大安全”“高品质”和科技创新治理理念,突出“人、机、料、法、环”等全方位安全,狠抓“十防”做到“十不”,全力压减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工程安全综合统筹保障能力,消除“假安全”现象,实现本质安全。以市场和现场联动、信用和治理联动、激励和执法联动、把握全局和突出重点联动、建和管联动、共建、共享和共治联动的“六联动”措施,实现“掌控全局、管住过程、构建竞争、差别监管、两场联动、闭合管理、远离底线、追求一流”的现代化治理目标。
四、聚焦“五个工地”创建,推进首都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从智慧工地、绿色工地、健康工地、文明工地、韧性工地“五个工地”创建工作切入,用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提升统领首都建筑行业现代化治理水平。智慧工地建设要聚焦工厂化生产、现场智慧化组装、智能化建造和技能提升,实现智慧管理、智慧创安、智慧提质、智慧增绿、智慧创卫、智能建造。绿色工地建设要聚焦绿色化转型,环保、低碳、节能。健康工地建设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主线,聚焦从业人员健康卫生教育,促进健康卫生意识、卫生防护知识、健康卫生提升。文明工地建设要聚焦人文关怀,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形成和谐文明的企业文化。韧性工地聚焦维持力、恢复力、转型力“三力”要求开展创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提前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大型活动、恶劣天气、环境保护等方面事件制定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正常施工的影响,实现工程施工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正常开展。
五、聚焦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安全质量状况测评。运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与监督检查的充分融合,实现差别化、精准化监管,督促参建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质量测评纳入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实现“两场”联动。健全工程安全质量测评和智慧工地创建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智慧工地做法清单,适时组织安全质量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活动,更好激励和引导企业创新发展。
六、聚焦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通过“互联网+”“风险+”“信用+”,实现可视化、非现场、减环节、无纸化、规范化、一站化、菜单化、联动化、差别化、便捷化治理,构建“制度+平台+风险分级治理+企业评估+可视化视频检查+菜单服务+承诺担责+信用管理+工作公示”的安全治理体系,实现安全治理效能提升。打破信息壁垒,串联建设全过程信息数据,以总包合同为“主干”的“合同树”信息共享至各监管部门及主体用于现场治理,现场治理信息对接招投标环节进行信用惩戒。推动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治理测评状况、执法情况等治理信息实时转化为信用,用于企业差别化管理、政府精准治理,实现政府治理“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七、聚焦安责险落地,健全社会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制定推行安责险制度指导意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政策引导、政府监管、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充分发挥安责险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安责险制度在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实施,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八、聚焦“铁三角”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企业、人员安全责任,明确责任边界,筑牢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铁三角”安全责任体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逐步构建起“让今天的表现决定明天的市场”竞争机制和“领跑者”制度,对落后的项目和存在的问题精准治理,树立优秀项目标杆,形成“你追我赶、追求一流”的局面。
九、聚焦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统领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负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压紧压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发包,不得压缩合理施工工期,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开发项目实行穿透式执法。
十、聚焦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行业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明确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执业注册人员、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等岗位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全过程在岗履职,突出抓好8小时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聚焦危大工程管理,突出关键环节管控。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危大工程专家管理和专家库组建工作,细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标准,高质量完成住建部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细则编制工作。进一步发挥BIM(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过程、执法检查及监管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十二、聚焦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强化重点领域治理。推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智能化建设,加大视频监控、智能安全监测系统、极端天气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装置的推广应用。加强起重机械的源头监督和管控工作,开展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生产条件核查和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修订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等相关管理制度。
十三、聚焦风险防范化解,健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加强风险源识别,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风险及应急能力建设指导、调查、评估等工作,梳理行业风险和行业应急资源、应急能力情况,编制行业风险评估报告、行业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健全完善行业风险评估标准清单,加强常态化应急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系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为健全施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提供支撑,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施工安全系统性风险。
十四、聚焦标准化建设,发挥安全生产标杆引领示范作用。贯彻落实我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要求,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印发宣贯新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制定《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图集(设备设施管理分册)》,大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等管理措施,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化水平。
十五、聚焦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四位一体”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科学、精准、周密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大项目的安全管控,严格实施提级、闭环管理,全力以赴完成全国“两会”等国家及本市各项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任务,推进施工生产、安全治理、疫情防控、重大活动保障。
十六、聚焦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突出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防控、煤气中毒预防、危险化学品整治和消防安全月活动。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加大夜巡夜查频次,落实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规范要求,狠抓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大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节假日应急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
十七、聚焦防汛体系建设,提升行业防灾减灾能力。按照市防汛办工作部署,完善防汛体系建设,制定汛期工作方案,动态更新防汛工作台账。加强对短时强降雨、大风、雷电、冰雹等极端天气预警应对;重点关注生态补水带来的影响,严密开展地下水位观测及管线、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加强深基坑、高堆土、地下暗挖、涉河湖、起重机械、临时构筑物等重点部位管理;做好物资储备、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度汛。
十八、聚焦地下管线保护,保障城市“生命线”运行畅通。严格落实施工作业保护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规范保护措施,强化应急处置,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地下管线保护责任落实,加大对施工破坏地下管线行为的处罚处理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施工破坏地下管线行为。
十九、聚焦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提升“我要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入场教育、体验式培训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消防宣传月”等安全生产系列活动,适时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组织知识竞赛、线上线下培训、“专家讲安全”网上课堂、全市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技能大赛等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升。鼓励企业为工人开展上岗、在岗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二十、聚焦大应急理念,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指挥和决策能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健全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机制、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处置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建立智慧应急调度体系,加大韧性城市、智慧应急建设,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协同合作。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基层预案的实用性,重视预案演练工作。完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体系,打造尖刀和拳头力量,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水平超高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现场快速处置能力。抓好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化水平。
二十一、聚焦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走深走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对照目标任务逐项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确保专项行动在2023年圆满收官。
二十二、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推进治理成果提质增效。落实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密切结合季节性特征,关注危大工程、极端天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短板、盲目抢工、从业人员老龄化等重点风险,强化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临时用电、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关键环节部位隐患排查治理,进行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开展农民工从业人员生产技能、安全防护培训等专项抽查。
二十三、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推进监管、监督、执法深度融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穿透式执法,实现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有机统一,构建市场主体反馈监督和“三不一体”体制机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局面。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抽查力度,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核查。强化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施工影像资料的抽查,切实推动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在夜间、节假日等8小时以外履职尽责。对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依法实施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十四、聚焦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增强事故调查处理威慑性、权威性。完善责任追溯机制,健全事故调查管理制度,突出追责问责重点,采取约谈上级主管单位、暂停注册人员执业资格、差别化监管责任单位及其项目、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等措施;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责任单位实施提级处理、联合惩戒;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加大处罚处理力度。进一步推动完善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十五、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改革政策红利。持续推进自贸区安全生产许可证下放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审批政策、标准培训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指导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性。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为原则,继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开拓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规范监管行为,适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建立市、区住建委联动的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机制,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督,使自贸区安全生产许可证下放工作真正实现“放得下、管得住”。
二十六、聚焦限额以下工程管理机制建设,推动“五能”做实做细。充分发挥市级专班统筹作用,持续推动跟进《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落实落地,健全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事故评价机制和“月通报、季考核”机制,实现能知道、能落责、能监管、能处罚、能考核“五能目标”。优化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开展限额以下工程管理调度会,统计分析通报事故情况,开展培训和指导检查,督促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
二十七、聚焦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一微克”行动。深化、细化、量化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措施,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要求,推进施工扬尘“6+4”事中监管工作在全市落地见效。加快形成“线上视频监控”和“线下现场执法”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反应的联动监管机制。持续推进“绿牌”工地创建,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高绿色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市级施工扬尘主管部门之间执法协调,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案件移送,对违法违规企业和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执法威慑效力,提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水平。
二十八、聚焦新时代首都发展,稳步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围挡治理工作。坚持“安全性、功能性、景观性”相统一的原则,持续推进施工和非施工两类围挡治理工作。组织各区对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图集》深入摸排、梳理建账,对全市围挡按照规范治理类和巩固达标类进行分类治理。强化联动协调和督导考核,压实监管责任,实施动态精细化管理,全力提高围挡治理工作效能,督促各有关单位精准、高效、按时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十九、聚焦疫情防控成果巩固,坚决落实“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方案,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处置疫情波动,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秩序。持续抓好政策宣传解读,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巩固施工现场免疫屏障。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从业人员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十、聚焦“七有”“五性”目标需求,加大保障和完善民生政策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市民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加强行业工单办理指导和督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未诉先办”,针对诉求集中难点热点问题,做好提前谋划和提前介入,确保工单“三率”水平稳步提升。优化夜间施工证明办理条件,加大夜间施工证明办理力度。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考核评价办法,将施工扰民纳入考核及信用评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