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建设〔2023〕19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路网中心,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在黔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边坡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公路边坡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厅对《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管理办法(试行)》(黔交建设〔2018〕161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贵州省在役公路边坡技术状况评定指南(试行)》(JTT52/07-2022)有关要求,及时登录贵州公路边坡管控系统,录入边坡基础档案信息和技术状况评定相关信息。其中新建(在建)公路要在通车后2年内完成;已通车运行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分别于今年10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农村公路要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完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