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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2022-11-18 来源:福建住建厅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根据行业管理的需要,我厅组织对2014年印发实施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进行修订,形成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请你们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11月25日前反馈我厅建筑业处。

  传 真:0591-87616918

  电子邮箱:344069317@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闽建办筑函〔2022〕4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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