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根据行业管理的需要,我厅组织对2014年印发实施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进行修订,形成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请你们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11月25日前反馈我厅建筑业处。
传 真:0591-87616918
电子邮箱:344069317@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闽建办筑函〔2022〕4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