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联合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落地,完善事后抽查工作。此三项配套办法均是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三份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
1、本办法所称告知承诺制,是指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需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由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本着守信践诺的原则,共同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内容和质量作出书面承诺后,项目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
2、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要工程、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重要民生项目按原审查程序和审查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
3、建设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勘察、设计单位依法对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负主体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法对建设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联合抽查实施办法(试行)》
1、联合抽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主管部门联合市级相关部门,通过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存档备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定期开展质量监督检查。
2、抽查对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在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上传的勘察报告、地基处理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共同承诺内容。
三、《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信用评价信息由失信行为信息、守信行为信息和其他信息组成,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事前审查、事后抽查及日常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2、每年赋予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考核基础分均为12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信用行为分类增减相应分值。根据信用评价得分,对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
3、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信用评价信息的真实性。信用评价信息动态更新,定期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公示,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