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改办〔202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自治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范围。免审的具体范围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清单(2021)》(附件),自4月1日起施行。之前与清单不符的,以该清单为准。
列入免审清单的项目,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要求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需签署并提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反馈,联系电话:0951-6128281。
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清单(2021)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清单(2021)
序号 | 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项目 |
1 | 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檐口高度12米以下无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民用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保障性住房除外)。 |
2 | 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三层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厂房和仓库(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除外)。 |
3 | 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
4 | 城市支路(不含桥梁)。 |
5 | 工业工程中的构筑物(烟囱、水塔、地上贮水(油)池、地上贮仓等高耸结构除外)。 |
6 | 未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变化以及未超过原设计荷载的立面改造工程。 |
7 | 室外公共空间、公园、公共绿地的景观照明工程、投资额小于等于200万元的功能照明工程。 |
8 | 湿陷性黄土地区以外、埋深小于等于2.8米、排水主管管径小于等于500毫米的城市排水工程和给水主管管径小于等于350毫米的城市给水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