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施工图审查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46号修改)等有关规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宁建发〔2013〕106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箱:nxxfjgc@163.com。
2、通信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3、联系电话:0951-6128281、0951-5031692(传真)。
联系人:骆玖麟。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8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5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