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公路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变更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经厅研究,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新交规〔2020〕12号)(以下简称《变更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6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厅。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中个别条款内容调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张淳0991-5281059;邮箱:652481277@qq.com)
附件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中个别条款内容调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