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规范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形成《吉林省绿色建筑标识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0日至6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发送邮件或传真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方式:刘杨 0431—82752569
邮箱地址: jljskj@sina.com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