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国资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十六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我市城市道路桥下空间使用管理,规范桥下空间使用行为,强化桥下空间安全管理,提升桥下空间环境和功能品质,按照市政府指示精神,现将《北京市城市道路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联系人:周恒;联系电话:83775333)
附件:北京市城市道路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