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湖南: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2020-11-18 来源:湖南省住建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深刻汲取G60沪昆高速雪峰山隧道内半挂车车辆燃烧事故教训,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日常维修养护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切实加强全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性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作为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各地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地主管部门要自觉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坚决改变重建设轻管养现象,结合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基础信息台账,细化排查内容,加大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摸排力度,形成整治台账,对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完好,安全标示标线完整,保障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

  三、强化管养制度

  各地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管理和养护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尚未明确管养责任单位的,要尽快报告当地政府,及时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所有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都纳入养护监督体系。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做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日常巡检、定期检测、特殊检测及日常养护等工作,确保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始终处于安全受控状态。要认真编制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日常养护、检测、维修加固等经费。

  四、健全应急机制

  各地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备足应急物资,并合理布局抢险车辆、仪器设备、机械、工具等抢险救援物资,充实救援队伍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地主管部门在切实做好保障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的基础上,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管养水平。要按照“一桥一档”要求,强化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要推进城市桥梁健康监测和隧道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城市桥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要积极探索城市道路塌陷预警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城市道路塌陷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请各地认真填报《城市隧道基础信息统计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我厅城建处。同时及时更新《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风险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

  联系人:龙莉萍

  联系电话:0731-8895021715200858415

  邮箱:1023263171@qq.com

  附件:1.市(县、区)城市隧道基础信息统计表

       2.市(县、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风险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4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