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21年度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企业可通过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主页公开查询平台的“信用评价查询”专栏查询评价结果。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厅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依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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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