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我部近期组织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现将申报企业名单、申报信息,以及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信息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信息公示”模块中查看(https://glxy.mot.gov.cn/publicity/index.do)。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12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申报信息虚假,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需加盖公章,个人举报需签署真实姓名。对于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申报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12月2日前,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监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模块提交陈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5292737;
传真:010-65292767;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建设市场监管处;
邮政编码:100736。
附件:公路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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