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四川《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若干措施》
2021-11-05 来源:四川住建厅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我厅起草了《关于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若干措施》,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和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建议以电子文档方式(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296860764@qq.com)反馈至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4日

  附件:《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