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我厅起草了《关于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若干措施》,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和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建议以电子文档方式(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296860764@qq.com)反馈至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4日
附件:《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