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将《导则》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则》是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补充,《导则》施行之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应对照《导则》开展相关工作。
二、《导则》的制定是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管理标准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积极组织学习、开展好宣传贯彻工作。
三、《导则》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内容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下载。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李昂,0871—64329901。
电子邮箱:ynszjtxfc@163.com。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