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浙江省城市管理指数评价具体评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数字化改革实际特别是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一并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建议,请与厅城管处联系。
附件:浙江省城市管理指数评价具体评分细则.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