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建改〔2020〕2号
各市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统一规范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控制指标与计算,我厅制定了《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