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近年来,国家和海南省相继出台了有关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文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基本遵循。
建筑垃圾难管理是通病,体制机制不健全、科技支撑不完善、监管执法有漏洞、激励政策难兑现、企业竞争力缺乏、公众认知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其原因在于多环节难衔接、多部门难协调,经济、技术、管理、法律、环境、社会等多因素制约,公众对再生产品的质量、效益存疑等。海南省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矛盾问题也依然突出。为此,我们参考借鉴了兄弟省市的一些成熟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主要有九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专班等;
二是加强规划统筹、加快处理设施建设,从用地保障和审批上优化服务措施,加快建设进程等;
三是开展源头减量、推广典型示范引领,明确选取不同类型单位进行试点示范、总结推广等;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推行联动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为的打击力度等;
五是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要求各市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创新负责,采取先进技术手段,注重培育示范企业等;
六是加大再生产品推广使用,由各市县住建部门作为牵头单位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等;
七是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在政府部门网站和主要办事窗口对优惠政策进行公示宣传,确保优惠政策措施让广大群众知晓等;
八是加强宣传教育;
九是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