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水平,适应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的需要,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版)》(以下简称《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版)》(以下简称《勘察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勘察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设计和勘察招标。
二、实施时间和方式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和《勘察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自2021年10月10日起实施。
各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实施之日起报建登记的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招标方式、其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分别使用《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勘察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
三、其他事项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和《勘察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
联系方式: 0951-6198535 邮箱:nxzbk6198535@163.com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版)》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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