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
2021-05-31 来源:重庆住建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切实保障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全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工改办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doc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