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委印发了《关于持续优化公路养护工程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交公管发〔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综合效益”的原则,对近年来出台的公路养护工程领域改革措施进行了优化。为更好理解和落实,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为了持续优化公路养护工程领域营商环境的需要,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和“增强公开透明度和扩大市场开放度”的原则,对出台的公路养护工程领域改革政策持续优化完善。
二、主要内容
《通知》从“扩范围、强公开、降门槛、简流程、降成本、压时限”等6个方面,优化完善了公路养护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和合同执行管理。政策惠及了19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扩范围。
扩大政策惠及公路等级范围。明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国道、市道、县道等范围。
扩大政策惠及养护工程类别。明确适用于除“应急养护和日常养护工程”外的公路修复养护、预防养护和专项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合同管理。
(二)强公开。
强制公开年度项目计划。《通知》要求年度项目计划下达后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公开,供潜在投标人参考。
强制公开招标计划。《通知》要求于首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发布至少 10 日前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供潜在投标人准备。
(三)降门槛。
降低资格条件。要求参考《北京市公路养护工程招标资格条件一般要求》,合理设定企业资格条件,不得随意提高招标条件。
降低评分权重。信用等级评分权重由“2分”降低为“0分”,将极大提高企业参与度。
(四)简程序。
简资格预审程序。取消资格预审程序,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否决。
简企业办理占道许可手续程序。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办理,施工企业按照确定占道施工时间和《交通组织方案》实施。
简投标文件澄清程序。允许投标人附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评标委员会不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
简预付款申请程序。预付款由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企业不需要进行预付款申请。
简进度付款程序。取消工期1个月以内的公路养护工程进度付款,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五)降成本。
降企业管理成本。推广使用电子化平台功能,利用电子平台远程开标、工程开工、变更、验收管理等新增功能,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降企业投标成本。在免收信用AA等级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扩大投标保证金免收范围,对信用A等级参与3000万元(含)以下项目时也可免收投标保证金。
降企业履约成本。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免收信用AA等级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六)压时限。
压投标截止时限。投标时间不得少于20日,原则上不得超过25日。
压合同签订时限。工程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10日内完成网上签订。
压开工通知时限。建设单位5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督促监理单位及时下达开工通知。
压变更批复时限。完善增项变更和新增工程的授予办法,明确变更手续14日内完成。
压工程款支付时限。建设单位收到工程价款发票后,7日内完成工程款支付。
三、重要意义
这次优化公路养护领域招投标改革措施落实后,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便利度、透明度,减少招标投标活动的社会成本,可以有力提升企业获得感,实现“百姓少跑腿、政府有效率、企业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