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科〔2021〕15号
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沈阳市房产局,沈抚示范区城乡建设局:
现将《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安排好2021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部合作协议,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以能耗“双控”考核为抓手,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工程建设标准化建设,推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深入开展,促进建筑领域低碳发展。
二、主要目标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国家节能强制性标准;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0%;
——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1%;
——建设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一批城市更新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
1.全力抓好建筑能耗“双控”工作。一是明确本地区建筑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见附件),包括: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占比,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绿色建材应用;二是强化组织推进,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设置节点目标,加强监督管理,坚决落实好能耗“双控”各项要求;三是加强统计工作,《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是国家考核省政府和省考核市政府的重要依据,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实事求是,按时填报。
2.提升建筑节能水平。一是强化建筑节能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城镇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二是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明确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并完成任务;鼓励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三是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年度目标并完成任务。四是举办“建筑节能宣传周”。
3.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一是明确本地绿色建筑工作发展年度目标并完成任务;二是深入实施《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三是积极开展绿建创建行动,推行“装配式+超低能耗+健康建筑”绿色建筑体系;四是完善并实施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五是探索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引导购房人做好绿色指标验收工作。
4.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一是明确本地装配式建筑工作发展年度目标并完成任务;二是研究推进鞍山、本溪、营口、朝阳等市建立钢结构产业基地;三是完善产业基地布局,探索商品混凝土和水泥生产企业转型升级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新模式;四是探索建立“互联网+建筑业”平台,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骨干企业,做好人才培训工作。
5.推广绿色建材应用。一是明确本地绿色建材年度发展目标并完成任务;二是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实施,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三是加强对应用在绿色建筑上的材料的监督管理,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四是打造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
(二)加快建设科技创新
1.加强技术专家、机构管理。一是完善全省建设科技专家库,组建省建设科技专业委员会;二是依托省建筑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绿色建筑、智慧供热等重点技术研究。
2.推进建设科技研发。一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科研攻关和项目研发;二是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和无筋钢纤维混凝土管片等试验项目的试点应用研究;三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贝卡尔特和丹佛斯等国际知名企业的先进技术。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不断扩充建设科技成果库入库项目,培育推广建设科技新成果;二是围绕城市更新技术、绿色建筑、健康住宅、超低能耗建筑、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绿色建材、钢纤维混凝土等新技术,编制“四新技术”推广目录,开展项目示范和成果转化;三是鼓励建筑产业链关键技术省内转化,积极推荐我省典型项目申报住建部科技项目;积极组织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和住建部华夏奖。
(三)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编制出台《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二是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启动省级、沈阳、大连、沈抚示范区和有条件城市的CIM基础平台建设;三是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四是协同发展智慧城市和智能网联汽车,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工作;五是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六是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七是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四)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CIM平台、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建筑科技等领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制定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突出公益性标准制定,组织健康住宅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等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三是优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专家队伍;四是强化标准宣贯,配合做好国标、行标宣贯工作,组织好地方标准宣贯工作;五是组织做好钢纤维混凝土管片标准上升国家行业协会标准工作。
(五)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一网通办”,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加强行业监管。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和可靠性鉴定检测机构为重点,开展注册人员核查;结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督查,重点督查预拌砼质量;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发生重大工作质量事故等问题的检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现场督查;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加大对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资质标准不满足要求、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以及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要及时予以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