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建科〔2018〕27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2021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立项评审,现将立项评审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8日。
一、公示期内,需补充材料未补充的,不予立项。
二、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31—8895007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