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青海景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南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职称证书;青海矅创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青海中翼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这四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资质申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