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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实践与思考
2019-10-16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张 钧

  一、导语

  四川省地处我国西南腹地,地质情况复杂。李白曾言:“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现如今,四川已实现由“蜀道难”向“蜀道通”的巨大跨越。截至2018年底,我省高速公路通车运营总里程达7238公里,建成19条出川大通道,毗邻的7个省(区、市)除西藏、青海外均实现高速公路连通,内畅外达、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四川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

  我省通车运营的7238公里高速公路中,共有收费里程6508公里,其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1401公里,经营性高速公路5107公里。高速公路投资主体涵盖央企、省市属国企、私企及外商投资企业。目前,我省共有15个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除南充绕城高速公路和绵阳绕城高速公路2个项目由地方政府收费和管理外,其余13个项目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代管。54个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由央企、省市属国企、私企及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企业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和收费。

  二、取消省界收费站总体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现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交通运输部庚即成立专项工作组,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了《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工作方案》。川渝两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6月6日至7日,川渝两地签署《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明确将积极推动取消川渝两地高速公路省界站,力争尽快实现高速公路收费“一卡通”,并积极向交通运输部争取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的首批试点机会。9月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选取四川、重庆两省市和山东、江苏两省作为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工作试点省份,2018年底前,取消川渝两地相连接的10处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和苏鲁两地5处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川渝两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经过近半年的攻坚克难,2018年12月28日下午,川渝高速公路10处省界站全部实现无阻断通行,标志着川渝两地高速公路网全面对接打通,意味着新的高速公路网络管理格局正加速形成,预示着川渝两地步入更加畅通便捷、共融互通的发展新轨道,为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川渝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坚实的高速交通基础保障。同时也对四川加快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新态势,具有重要意义。

  川渝两地作为全国首批撤站试点示范的2个区域之一,项目具有技术难度大、时间要求紧、中间环节多、工作协调难、综合要求高等特点,同时,四川又是4个试点省市中路网规模最大、省界站最多、切换要求最高的省份。为此,我们全员动员,凝聚全行业之力,在时间紧迫、主体多元、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建成5.8GHZ路径标识站138个、省界虚拟站10个,拆除10个省界收费站实体收费设施,完成了230余万张CPC复合卡采购、发行、更换工作,完成了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在两省通行费收舍规则、移动支付收费费率、节假日免费通行管理等诸多收费服务规则方面达成一致,圆满完成了取消川渝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尤其是2019年春节假期期间,川渝两地跨省(市)通行日均车流量达16万辆次,单站标识成功率98%以上,ETC扣费成功率95%以上,双边代收通行费逾亿元,连接川渝两地的10条跨省(市)高速公路总体运行平稳,经受住了取消省界收费站初期就面临重大节假日的严峻考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成果。同时,我省自2014年起全面实施了货运车辆高速公路计重检测入口治超工作,川渝省界收费站撤除后,我们继续在10个川渝省界入口开展跨省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三、取消省界收费站的具体实践

  川渝两地高速公路10处省界收费站全部实现无阻断通行,凝聚了部、省、厅、局上上下下的智慧和力量,汇集了交通、公安、企业、地方政府的辛勤和汗水,形成了符合四川实际的有效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四个一”。

  一条主线:组织重视狠抓落实。

  2018年5月,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作出部署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6月上旬与重庆市签署《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明确将积极推动取消川渝两地高速公路省界站,力争尽快实现高速公路收费“一卡通”,并与重庆方一道,积极向交通运输部争取获得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试点省份,为成功取消川渝省界收费站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保障。按照部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在全省高速公路行业深入学习领会国家、部、省决策精神,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分部门、分层级多次专题研究,按站点和专项工作任务成立工作小组,主动与重庆方面对接,协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分阶段、分步骤严格推进,督导解决各项难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套机制:内外协同快速高效。

  取消川渝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正式启动于2018年6月下旬,从6月底到12月,前后仅5个月,而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技术攻关、管理调整等具体工作任务逾百项,可谓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推进难。面对难啃的硬骨头,一方面,我们建立起常态化分级指导督促机制,厅层面每月定期召开例会,掌握工作进度,梳理难点症结,找准主攻方向,明确阶段任务;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层面,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各条高速公路一线,跟踪项目进度,对接相关单位,组织专家研究,攻克技术、管理难题。另一方面,与重庆市方面搭建起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高频度互通工作进度,先后召开对接会10余次,逐条逐项商议解决工作难题,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高效落实。同时,全面实行台账管理,赶早不赶晚,划定时间“红线”,严格时间节点,完成一项销账一项,高效推动任务落实。

  一个目标:精诚团结勇挑重任。

  取消川渝省界收费站具有技术难度大、时间要求紧、中间环节多、工作协调难、综合要求高等特点。同时,四川又是4个试点省市中路网规模最大、省界站最多、切换要求最高的省份。为圆满完成工作目标,我省高速公路行业全员发动、精诚协作、密切配合,打响了齐力攻坚的狙击战。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参与,在交通安全、治超管控、治安管理等方面主动建言献策;监控结算中心加强与收费软件研发公司的指导协作,不计代价、夜以继日完善融合川渝两地收费软件;地方政府大力配合省界收费站实体拆除、标识站建设等工作;各高速公路管理营运公司更是主动领命、全力以赴,在主体多元、经费紧张、任务艰巨的情况下,累计投入专项资金5亿余元,与监控结算中心干部职工一道,加班加点开展项目施工,全面建成5.8GHZ路径标识站138个、省界虚拟站10个,完成川渝两地收费软件融合,230余万张CPC复合卡采购、发行、更换工作,全面完成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全省范围5.8GHz新标准路径标识站全覆盖省份,也是全国首个完成433MHz到5.8GHz标识站切换的省份,为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大关键:立足现实创新突破。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是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的一项创新性工作,需要解决高速公路管理、技术方面一系列难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群策群力、大胆创新,有效解决多项业界难题。收费方面,尝试采用单主机控制省界多排门架系统协调联动,有效提高ETC车辆交易和CPC卡标识成功率;制定阶梯渐进切换方案,率先运用快速费率算法实现大路网精确路径收费及清分结算;在标识点、省界虚拟站与OBU、CPC卡高速无线交互数据基础上,辅之以高清抓拍车辆图片、联网收费数据上云共享,实现了“分省计费、统一收费”。管理方面,针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难题,与重庆方商议制定管控方案,落实属地责任,创新办法举措,实行“一站一策”,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车辆上路通行。施工方面,在没有省界虚拟站标准的情况下,我们与重庆方共同协商制定标准,预先开展省界虚拟站选址和建设准备,按程序提前开展招标比选等工作,压缩无效时间,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具体到实际操作层面,重点是解决了4个方面的问题:

  (一)车道建设方面

  在部标识站建设技术标准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组织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召开通气会,预估车道建设费用,先行调整项目预算、联系设计施工单位,通过兜底条款提前开展招标和比选等工作,确定车道建设设备厂商。

  (二)省界虚拟站建设方面

  在部省界虚拟站标准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川渝两地共同协商制定两省(市)自己的“地方标准”,按照“2+1”(建设两个门架,选一个门架备用)的模式预先开展省界虚拟站选址和建设准备工作,确保省界虚拟站按期投入运行。

  (三)两省(市)收费运营方面

  1.实现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发票代打

  针对车辆跨省(市)通行后,需由两省(市)出口收费站代打对方省份的车辆通行费发票的实际情况,两省(市)积极协调各自的税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实现了川渝两地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发票代打。

  2.明确两省(市)高速公路通行费移动支付手续费

  因川渝两地高速公路移动支付手续费标准不同(四川移动支付无手续费,重庆移动支付手续费为6‰),两省(市)各自协调第三方支付单位或手续费承担单位,明确仍按本省市实际通行费作为基数支付手续费。重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移动支付按比例预支手续费,年底根据总的交易量调整手续费比例。如果车辆跨川渝通行后采用移动支付车辆通行费,重庆的第三方支付单位或手续承担单位只能收取该车辆通行重庆范围内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的移动支付手续费。

  3.明确两省(市)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舍规则

  两省(市)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舍规则不同。

  四川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具体收舍规则为:

  (1)现金通行费尾数四舍五入到元;

  (2)非现金通行费按卡片类型有折扣率的,尾数四舍五入到分;无折扣率的,尾数四舍五入到元;

  (3)不足5吨的货车按5吨计算通行费,费用不足1元按1元计收。

  重庆市高速公路通行费具体收舍规则为:

  (1)五元取整原则:二舍八入,三七作五;

  (2)非现金支付:ETC按五元取整后优惠;

  (3)不足5吨的货车按5吨计算通行费,费用不足5元按5元计收。

  取消川渝省界收费站后,两省(市)通行费收舍规则仍按各自原规则收舍。重庆方做好联网后按元收费工作准备,备好零钞并做好收费员宣贯培训工作。

  4.明确特种车收费政策

  两省(市)经过充分协商,在高速公路特种车的判定及收费政策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1)专项作业车

  行驶证上核定为客车的按客车车型分类标准收费;行驶证上无核定载重质量的以整备质量按货车车型分类标准收费;行驶证上有核定载质量的按货车计重收费;

  (2)一体式房车按行驶证信息收费;

  (3)牵引车、拖挂式房车,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收费;

  (4)客货两用车按载货汽车实施计重收费。

  5.明确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两省(市)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目录不一致。四川在部层面的《鲜活农产品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部分鲜活农产品品种,重庆没有增加。

  对于整车装载合法运输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鲜活农产品目录》内的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川渝两地均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货运车辆全程免费通行高速公路。

  对于整车装载合法运输四川省增加的《鲜活农产品目录》的货运车辆,如果是从重庆上站进入高速公路,跨省通行后从四川下站离开高速公路,该车辆能够免交四川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但是仍需缴纳重庆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如果是从四川上站进入高速公路,跨省通行后从重庆下站离开高速公路,该车辆需缴纳全程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6.明确跨省大件运输车通行费收取政策

  针对分省(市)办理《大件运输证》或者只办出口省份《大件运输证》的大件运输车辆,两省(市)经过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审批的,按指定路线通行川渝两地高速公路时,全程车辆通行费按基本费率执行;未通过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审批(分省办理审批、一次通行全程的),全程车辆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政策执行。

  7.明确车辆降类收费规则

  四川从2006年4月起对20-30座客车从三类降为二类收费,重庆2015年6月前上户的8、9座渝籍客车按一类车收费。两省(市)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四川从2019年1月1日起恢复20-30座客车按三类车收费;重庆籍2015年6月前上户的8、9座ETC车辆仍享受重庆的降类收费政策,若是重庆籍2015年6月前上户的8、9座非ETC车辆跨省(市)通行则按照二类车收费。

  8.明确警车通行规则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辖区内的警车才能免费通行收费公路,因两省(市)对辖区的理解有所不同。川渝两地高速公路均对全国制式警车进行减免通行费。

  9.明确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规则

  重大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实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川渝两地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取消后,一是跨省(市)通行的ETC车辆和非ETC车辆存在扣费差异,即ETC车辆在免费时段前通过省界虚拟站,按照“分省计费、分省收费,自动扣费”的规则,虚拟站会完成ETC扣费,免费时段内从收费站出口离开,免一个省的车辆通行费;非ETC车辆在免费时段前通过省界虚拟站,免费时段内从收费站出口离开,按照“分省计费、统一收费”的规则,可以减免两个省(市)的车辆通行费。二是CPC卡成本较高,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前,存在提前多久发放通行纸券及如何避免CPC卡流失的问题。

  经过川渝两地协商一致:对于ETC车辆,四川在免费时段开始前提前2小时,全省所有省界虚拟站对ETC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只做路径标识,不予扣费。免费时段内,ETC车道按正常流程工作,对ETC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不扣费。免费时段结束后对ETC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正常扣费。

  对于MTC车辆,为尽量减少CPC卡流失,四川在免费时段开始前提前3小时,全省高速公路MTC收费入口车道对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发放纸质通行券;将全省高速公路MTC收费出口车道“一车一杆”通行方式的时间延长至免费通行首日6点,最大限度回收CPC卡;免费通行最后一天23点后,MTC入口车道对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发放纸质通行券,免费通行结束时停止发放纸质通行券,开始正常发放CPC卡;免费通行期间,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的收费站设置CPC卡回收箱,方便司机主动交回CPC卡。

  10.CPC卡的采购和调拨

  采用统一分配、分散采购的模式,综合考虑各路段入口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占比两个因素,由各路段加快采购,既保证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对于费用分摊的公平公正,又充分发挥了各自的灵活优势。建立卡片应急调拨机制,共同选点建设省域卡片调拨点并进行试运行。前期选取渝蓉高速各自建设调拨点,当两省间卡片流入流出差达到20000张即启动跨省调拨机制。试运行一个月以后再根据实际车流情况,对调配数量、频度以及调拨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治超工作

  取消川渝省界收费站前,四川省在收费站入口全面安装计重设备,对货运车辆进行计重检测管理;重庆依托收费站出口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执法,并同步按照国务院要求抓紧完善入口计重检测设备。取消川渝省界收费站后,将在一段时间内、一定程度上影响已开展入口治超省份的超限运输治理秩序。目前,川渝两地采用一站一研究的方式,协商解决超限运输治理问题。川渝10处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中,遂渝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利用原收费站出口计重设备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发现违法超限车辆通过收费站内部U型通道原地劝返;达万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位于我省境内)和南渝、泸渝、渝蓉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位于重庆境内)利用重庆原有收费站出口计重设备对入川货车进行计重检测,成渝、巴广渝、达渝、邻垫、南大梁高速公路等5处省界收费站利用我省原有设置的计重设备对入川货车进行计重检测,发现违法超限车辆通过发放告知单或带离的方式进行劝返。

  四、取消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各省优惠政策不统一。各省在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执行过程中,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可享受绿色通道的农产品目录基础上进行了扩充或调整,同时还制定了各类地方优惠政策,南方和北方、东部和西部、省与省之间各不相同,如我省在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可享受绿色通道的农产品目录基础上增加了10余种产品,贵州增加了60余种产品,多地还有针对煤炭的“黑色”通道和针对化肥的“白色”通道等,导致各省绿通目录差异较大。取消川渝省界站后,由于两省绿色通道政策不一致,常出现收费争议,如原本可以在四川享受的优惠政策,在重庆正常收费的运输绿色农产品车辆,现在从四川到重庆出省,由于运输产品不在重庆目录,可能导致两省均不能享受优惠,为保证享受绿通政策,驾驶员通常会在省界站附近提前下站后再上站,如四川经渝蓉高速公路前往重庆的绿色农产品车辆为保证享受优惠,会在跨省界前提前从收费站出站后重新进站,全国推广取消省界站后,矛盾将更加突出。

  2.节假日优惠矛盾显现。目前在高速公路通行的车辆有两类,一类是ETC车辆,一类是未安装ETC需要人工拿卡的车辆。按照当前取消省界收费站营运规则,这两类车在通过省界虚拟站时执行的操作不同,ETC车辆过省界虚拟站要计算本省通行费并执行扣费动作,人工拿卡车辆过省界虚拟站仅计算本省通行费写入通行卡(无扣费动作),在出站时统一计费缴费。重大节假日期间,实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则会出现免费时段前跨省的小型客车ETC车辆和人工拿卡车辆享受优惠不一致。ETC车辆跨省时已经执行扣费,而人工拿卡车辆仅标记写卡,到了免费时段出站时,ETC车辆已经缴纳了前省的费用,而人工拿卡车辆则全程免费,同样的车辆行驶同样的路径,ETC和MTC用户享受优惠不一致,也给经营单位造成大量通行费损失,全国推广取消省界站后,矛盾将更加突出。

  3.超限治理模式不一致。目前,我省已经严格实行高速公路入口治超,但周边及国内部分省(区、市)尚未实施或未完全实施入口治超,另有部分省(区、市)依托收费站出口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执法,全国治超进度不协调,各地治超模式不一致。取消省界收费站后,由于收费设施已拆除,对于已开展入口超限运输治理的省份,将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有效管控省界入口,一定程度上扰乱已开展入口治超省份的超限运输治理秩序,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在已取消的10处川渝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中,位于我省境内的7处省界依托原有治超设施或利用原出口计重收费设备,继续在省界入口对货车进行分流称重,渝蓉、泸渝、南渝等3处省界因收费设施已拆除,货车通过主线直接进入我省,无法有效管控,目前处于无法开展入口治超状态。

  4.跨省收费稽查难。在取消省界收费站后,给跨省收费稽查工作带来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多省连通后,车辆一次性缴纳的通行费增多,若一辆六轴货车从东北或西北某地高速公路驶来我省出站,一次性缴纳通行费上万元,车队行驶更是几十万元,极大增大了逃费甚至冲关动机,对收费稽查打逃带来较大管理压力。二是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的收费稽查不再局限在省内,需要跨省展开、多省合作,但目前跨省数据未共享,稽查打逃机制未联动,对跨省收费稽查增加难度。

  5.客户服务面临新的考验

  针对路网跨省通行费退费机制及平台的建设,部路网中心平台现有综合业务平台功能有待完善。以川渝两地试点情况为例,一是我省在路网中心平台上操作跨省现金退费操作后,重庆方找不到相关通行记录,无法进行后续多省协同处理;二是领取CPC卡车辆落地省份无通行流水时,仅能通过业务协调到重庆提供相关通行流水,才能确认是否收取费用,导致该类投诉业务核实与处理流程时效延长,群众满意度不高。

  6.网络安全形势更加严峻

  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收费系统与监控结算中心联网收费系统密切相连,目前,我省专用通信网改造已全面完成,形成了全国第一张省级高速公路光传输专用通信网(OTN),为我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控、联网收费、运营管理等业务提供了稳定高效的专用通信通道。但尚未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级,各单位网络安全从业人员管理薄弱,网络安全隐患依然较大。全国联网后,网络安全风险将更加突出。

  五、关于取消省界收费站的几点思考

  5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公路局局长吴德金介绍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情况,在全面总结2018年试点取消江苏和山东、四川和重庆之间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方案》,取消省界收费站重点需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两级清分结算和运营管理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系统网络安全加固等工作。

  二是加快ETC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的推广应用。取消省界收费站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收费,而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车辆的身份识别、路径记录和不停车收费主要依靠ETC车载装置实现,非ETC车辆则需要停车人工收费,因此,加快ETC推广普及至关重要。一是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2019年底前实现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比例达到90%以上。二是推动汽车前置安装,升级优化ETC车载装置,研究推动ETC与新技术融合发展。三是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使ETC车载装置发挥更多功能,最大程度便利用户。四是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也为建立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奠定基础。

  三是修订完善法规政策。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对全国高速公路运营模式和收费技术路线的一次变革,亟需对《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还需要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减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及停车查验、影响公平和效率的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同时,要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为货车安装ETC车载装置,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通行。另外,还要研究统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

  四是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为防范化解收费公路债务风险,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力度,推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同时,《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取消省界收费站的时间步骤:

  5月底前印发各类方案和要求,包括技术标准、总体设计方案、工程建设方案等等;

  6月到10月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收费车道改造、收费站改造、软硬件提升等等;

  11月开始进行联调联试,争取12月底前具备实现新旧系统切换的条件。在此基础上,适时组织实施系统切换,确保完成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省要求,加快推动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有序实施,我省在实现川渝两地高速公路10处省界收费站无阻断通行的基础上,一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优化调整工作专班,加快研究取消川黔两地高速公路2处省界收费站相关工作;二是加强与贵州沟通对接,建立工作机制,实现川黔各项工作同步推进;三是进一步完善联网收费系统,适应路网扩大的新要求,确保川、渝、黔路网平稳运行;四是抓紧推进省界虚拟站建设、CPC卡补充采购、治超管控和收费规则完善等事项。

  在总结取消川渝两地高速公路10处省界收费站工作经验、探索推进取消川黔两地高速公路2处省界收费站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对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重点研究解决:

  (一)加快研究制定取消省界收费站后符合全国路网“一张网”大格局的收费技术方案

  目前,川渝两地高速公路10处省界收费站全部实现无阻断通行,标志着川渝两地高速公路网全面对接打通,按照工作安排,计划到2019年9月底,川黔两地高速公路2处省界收费站将实现无阻断通行,届时,川、渝、黔三省(市)高速公路网全面对接打通,意味着新的高速公路“一张网”管理格局正加速形成。下一步,随着全国各省(区、市)省界收费站逐步取消,路网格局将进一步扩大。省界收费站取消后,高速公路收费体制改革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全国高速公路“一张网”需要的收费技术方案势在必行。在大力推广ETC的前提下,是选择开放式自由流收费还是以省(区、市)为界、分省(区、市)收费模式的问题,成为了摆在所有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行业同仁面前的一项难题。一种模式是开放式自由流收费,即在收费站与收费站之间、收费站与“高接高”互通立交转换匝道间大规模增设虚拟收费站,按路段实现车辆不停车收费,以四川省为例,全省共有收费站600余个,考虑到“高接高”互通立交转换因素,至少需增设600余个虚拟站,按照造价200万元/个的经费预算预估投入费用,成本较高,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无力承受,同时对虚拟站标识成功率、扣费成功率、过站补扣费技术要求较高。另一种模式是以省(区、市)为界、分省(区、市)收费,即在省界收费站设置虚拟收费站,各省(区、市)按照现行经营管理体制,分省计费,在省界虚拟站实现车辆不停车收费。川渝两地10处省界收费站在试点过程中,采取的是以省(区、市)为界、分省(区、市)收费的模式,即在川渝两地10处省界收费站采取“2+1”的模式设置虚拟收费站,对ETC车辆实行“分省计费、分省收费,自动扣费”,对MTC车辆仅做路径标识,实行“分省计费、统一收费”。

  (二)加快研究制定高速公路货车分类收费政策

  目前,货车实施出口计重收费模式。虽然货车已经可以办理ETC储值卡,但出口缴费时仍然需要计重后,采取ETC储值卡刷卡支付通行费。要真正实现货车ETC不停车快捷收费,就必须按部要求加快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研究制定货车分类收费政策,在此基础上推广应用货车ETC不停车快捷收费,实现货车ETC与客车ETC收费模式统一。一是按照货车总轴数、车长及最大允许总质量等确定普通货车车型分类标准,按照现行正常装载合法运输普通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合理确定货车分类收费每车公里基价及收费系数,实现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平稳过渡,确保货车分类收费合理、道路运输企业(个人)易于接受;二是妥善处理货车分类收费空载与满载的关系,既要鼓励重载货车按照核定载质量依法运输,最大程度接近满载限额运输,高效利用高速公路交通资源,又要适当考虑空载、半载货车通行高速公路的基本需求、总体流量及社会效益;三是为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预留合理空间,实现政府政策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发挥道路交通运输效益,目前,部分省份结合实际,制定了不同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下一步需要逐步统一和规范;四是兼顾合法运输的大件运输车辆和专项作业车辆,针对办理了大件运输审批的大件运输车辆及符合相关标准的专项作业车辆,合理确定分类收费系数,既要与普通货车分类收费有所区别,又要兼顾大件运输企业、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效益。

  (三)统一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治理模式

  取消省界收费站,意味着全国高速公路网一体化运行,既缩短了车辆过站时间、降低了通行成本,同时也增加了违法超限运输治理管控难度。四川自2014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采取收费站入口计重检测、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劝返卸载、违法行为抄告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强化源头治理等方式,严格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基本杜绝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实现了违法超限运输交通事故率和伤亡人数“双下降”,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取得了一定成效。取消川渝两地省界收费站过程中,受制于川渝两地违法超限运输治理模式不统一(四川实施入口治超、重庆实施出口治超),最大的难点集中于如何强化出渝入川货车违法超限运输管控问题,目前,取消川黔两地省界收费站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同样面临出黔入川货车违法超限运输管控问题。下一步,随着各省(区、市)省界收费站陆续取消,高速公路网“一张网”格局逐步形成,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一旦从各省(区、市)任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进入全国路网行驶,将在各省(区、市)高速公路间无阻断通行,既影响已开展入口治超省份的超限运输治理秩序,又增大了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治理难度和安全管理风险,违法超限运输治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副作用更加明显。从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风险、维护广大出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看,加快统一全国高速公路网入口检测违法超限运输治理模式,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治理责任,是维护省界收费站取消后路网运行平稳有序的基本条件。

  (四)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全覆盖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ETC全覆盖是关键。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实现了全国联网收费运行,而且采用的主要技术是国际上广泛应用成熟的ETC技术。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的总量已经达到8072万,汽车安装率达到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占45%,但距离撤站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就四川而言,目前ETC用户数近400万,仍然有1200万辆小型客车未办理安装ETC。如何推广应用和普及ETC是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难题。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车主办理和使用ETC。如:调整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仅对ETC车辆实施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通行;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动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中办理使用ETC;采取市场化经济政策引导作用,加大ETC收费折扣优惠幅度;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降低车主ETC办理成本(免费办理ETC),前期四川省成都市采取财政补贴OBU成本的方式,极大提高了成都市域范围内车辆ETC办理数量。

  二是拓宽ETC发行渠道。进一步规范ETC发行机制体系,在全国统一标准下,鼓励各省(区、市)自助培育ETC发行企业机构,改变现有单一依靠银行、安装程序繁琐、审批环节复杂的ETC发行模式。同时,依托互联网移动支付技术,积极推广ETC网上发行(如:微信小程序、全国统一网上发行等),拓宽ETC支付渠道方式,满足广大车主个性化需求。

  三是加强ETC车道建设。综合考虑ETC车道建设资金、建设标准、设备技术、施工工期等因素,加快推进ETC车道建设,合理调整ETC、MTC车道占比,确保ETC车道满足实际通行需求。

  四是加强诚信交通建设。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全覆盖的同时,需要加大诚信交通建设力度,构建诚信交通体系,鼓励广大车主诚信文明出行。

  五是加强ETC客服体系建设。强化ETC客服中心、合作银行(单位、机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的业务沟通,建立健全ETC投诉处理机制,规范错误扣费退费流程及时限,优化完善ETC客服系统建设,充实客服人员,提高服务能力,提升车主满意度。

  六是妥善解决收费员分流问题。推广ETC全覆盖,人工收费量将大幅下降,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收费人员转岗不下岗,大批收费员需要内部转岗分流安置,鼓励转岗从事ETC发行和客户服务、清分结算服务、12122话务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等相关工作。

  正如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所说:在一定程度上,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对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体制机制的重构,需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作者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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