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3月27日-4月2日)
2018-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链勐高速公路”)(项目编号:YLZJ-LC2018-01)面向国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采购条件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实施计划,并授权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耿马县境内。(3)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链勐高速公路全长109.033公里。(4)投资规模:批复估算总投资1,717,900.27万元。3.采购需求3.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3.2合作期限:3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30年。3.3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采用股权合作方式,按股权比例分担风险、分配超额收益。运营期间,若使用者付费不能完全覆盖成本,即需要对社会资本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承担可行性缺口补贴的30%(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股权比例承担项目的缺口资金部分),其余70%由社会资本承担。若项目出现超额收益,政府获得超额收益的30%,社会资本获得超额收益的70%。3.4采购范围: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项目前期工作、建设、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3.5采购办法: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成交社会资本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3.6投融资方案(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2)本项目资本金暂按政府出资项目总投资的30%与社会资本股权出资7000万之和设定,通过政府出资方出资、政府补贴、社会投资人出资予以筹集;项目资本金配套的金额与比例以项目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时确定的金额和比例为准。政府出资项目总投资的30%部分全额作为项目资本金使用,金融机构要求的项目资本金超过总投资30%的部分,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3)项目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部分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社会资本提供增信。(4)政府筹集到位的征地拆迁资金、税收返还资金及省级补助资金作为政府出资,用于项目建设。(5)项目争取到的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由政府享有,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视为政府出资。(6)政府负责组建征地拆迁工作机构,负责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7)社会资本负责组建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征迁协调等工作。(8)对于项目经营收入不足以覆盖成本的缺口部分,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根据PPP项目合同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按股权比例承担缺口部分的30%补贴责任,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4.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4.1主体要求4.1.1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4.1.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通过。4.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4.1.4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4.2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业绩要求4.3.1施工业绩:2012年至今,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任务。4.3.2投融资业绩:2012年至今,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独立承担或参与过单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业绩(含在建项目,包括BT、BOT、PPP等模式)。4.4财务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下同)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若为201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以成立之日起。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5投融资能力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20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授信额度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4.6商业信誉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4.7其他要求4.7.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4.7.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7.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近2年企业和企业法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不超过5家通过资格预审。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6.2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4月2日下午17时00分期间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还须在2018年月日下午17时00分前完成网上报名,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6.3如果申请人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资格预审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6.4各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6.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6.6未按规定报名的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7.1.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影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2.现场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为编制系统经过签章后的黑白或彩色打印件,除装订封面外无需重复签章。)及光盘(光盘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ZCTBJ,下同)一份。确保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7.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2018年4月18日09时00分;7.4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光盘递交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2号开标厅;7.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若申请人未按规定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未按规定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8.公告媒介8.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网址上同时发布:(1)《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云南政府采购网》(4)《中国政府采购网》(5)《中国采购与招标网》8.2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9.其他说明9.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9.2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10.联系方式10.1采购人: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398831811110.2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4-26、30楼联系人:郎工联系电话:1596952410710.3监督部门:临沧市财政局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