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铁路乘车证应扩大范围
2017-12-03
法制晚报——社会观察
2017年初,中纪委驻交通部纪检组要求对国家铁路局系统工作人员持有铁路乘车证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经过全面清查,共清理出铁路乘车证445张,并于2017年1月15日全部作废,不再办理新的铁路乘车证。国家铁路局全系统干部职工因公出差需乘坐火车时,一律按照规定购买火车票,按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不仅将国家铁路局系统清理出的铁路乘车证“全部作废”,并明确“不再办理新的铁路乘车证”,而且进一步强调“因公出差需乘坐火车时,一律按照规定购买火车票,按财务管理规定报销”,上述做法无疑非常值得肯定。
众所周知,铁路乘车证这种“可以免费乘坐火车”的铁路职工内部福利,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按照此前铁道部《乘车证管理办法》,这种铁路职工享受的免费乘车福利,无论在种类,还是适用对象范围上,事实上都是十分广泛庞杂的,不仅包括“因公乘车”“通勤乘车”,而且包括“就医、通学乘车”“探亲乘车”,不仅包括铁路职工自身,也包括职工亲属,如“职工供养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等。而面对如此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免费乘车证,其中的“管理不严、公私不分”问题,同样十分突出。如据成都铁路局2002年公布的一则数据,由于在实际使用中不一定是“因公而免”,仅该局一年因职工“公免”乘车,便占据了“10万个甚至更多座位”。很明显,这种“公私不分”的铁路职工免费乘车问题,侵占了原本属于“全民所有”的国家铁路运输资源。
鉴于此,笔者以为,针对铁路乘车证的彻底清理,以“买票报销”取代“免费乘车证”,不应仅限于“国家铁路局系统”,还应扩大至整个铁路运输系统。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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