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16年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2017-01-10
桂交安监发〔2016〕147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各在建大型水运建设项目业主: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部署,2016年10月开始,我厅组织了6个工作组对全区在建的16个高速公路项目及13个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共29个建设单位、58个监理合同段、106个施工合同段进行了“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现将考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健全措施。自组织“平安工地”考评工作以来,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较好。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对申请示范项目的全部参建单位进行了考核评价,其余项目对监理和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且对建设单位考核评价的各等级的监理和施工合同段均有覆盖。考核评价结果为:示范项目6个,达标项目23个;示范建设单位6个,达标建设单位23个;示范监理合同段22个,达标监理合同段36个;示范施工合同段46个,达标施工合同段60个。在建项目被评为示范项目的有吴圩机场至大塘高速公路、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靖西至龙邦高速公路、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设工程、资源至兴安高速公路工程、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项目。
二、存在问题
(一)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性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尚未按考评标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料汇总、归档不及时。对检查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力度有待加强,跟踪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抓得不够全面,一线工人安全交底不到位。
(二)部分施工现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特种人员、设备管理存在漏洞。临水、临边防护不到位、作业临时通道设置不规范,临时用电不规范,消防设施部分失效,施工人员作业不佩戴安全绳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链,狠抓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的落实。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总牵头作用,严格合同管理,落实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严格信用评价,充分调动参建单位能动性。
(二)注重方法创新。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引入安全风险管理的方法,推进交通运输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坚持科技兴安,注重运用新技术、新工艺、高科技手段等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请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12月30日前将各检查组对各项目的考核评价表、各项目隐患整改反馈等检查材料(电子版)报厅安全监督处备案。
2016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